青岛理工大学成人教育关于学分制实施条例(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1年03月07日

摘要: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中国教育和改革发展纲要》关于“必须坚持教育的改革开放,努力改革教育体制、教育结构、教学内容和方法,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的一切文明成果,勇于创新,敢于实践,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精神和我校深化教学改革的要求,学校决定从2009级新生起,成人高等教育实行学分制,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实行学分制的意义  实行学分制是学校教学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是当前教学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实行学分制可以给学生提供适合自己特点的全面发展的机会,充分调动

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中的一门)、英语、计算机基础及计算机语言。

  专升本:一般情况下不论文科、理科均安排3门公共基础课,即政治理论(根据专业要求确定开设毛泽东思想概论、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中的一门)、英语、一门数学课(根据专业要求确定开设线性代数、概率论)。

  (2)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根据专业要求和课程在专业中的地位和作用确定。

  (3)课内总学时及学分

  专科起点本科均为3年,函授、夜大学教学均为1300学时左右。

  专科均为3年,理科类专业,函授、夜大学教学均为1400左右学时;文史经管类专业函授、夜大学教学均为1100学时左右。

  本科均为5年,函授、夜大学教学均为2200左右学时;文史经管类专业函授、夜大学教学均为1800学时左右。

  五年制本科基本学分为160-180学分,其中实践环节30学分左右;三年制专科基本学分为90-110学分,其中实践环节25学分左右;三年制专升本基本学分为90-110学分,其中实践环节20学分左右。课程学分原则上按课内学时计算,实践环节原则上按每周1学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