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1年“专转本”工作实施方案(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1年02月25日

摘要:  为确保江苏省2011年“专转本”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1〕1号)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拔对象、报名条件、报名时间  (一)选拔对象  1、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可参加“专转本”考试。  2、经市招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录取

报名软件及相关要求,组织本校“专转本”考生的报名、人像采集、填报志愿信息采集工作。

  3、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

科类 

考试科目 

文科类
艺术类 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英语(非英语类专业) 理工科类 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英语(非英语类专业) 英语类 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英语(英语类专业) 日语类 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日语 

 

  除计算机基础科目满分为100分外,其他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满分为400分。

  4、报名流程

  (1)推荐学校根据报名条件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拟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同时还须根据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审核其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是否符合“选拔计划”中接受院校“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并将拟推荐考生名单在校内醒目处及校园网张榜公示。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转本”计划及填表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2011年“专转本”考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

  (3)报名表正式上交之前,须经考生本人核对,班主任(辅导员)复核,教务(学生)处全面审核,再由推荐学校按报名软件统一组织录入,最后打印出报名校核表,经考生本人核对无误签字确认后,推荐学校盖章留存、备查。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名工作结束后,推荐学校将本校考生报名信息(含人像采集信息)刻录成光盘,于3月25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网络信息中心。如果院校分校区或分院系采集报送报名信息,请将不同校区或院系报名库合并成一个文件报送。今年各推荐学校仍不需报送报名表。

  (5)省教育考试院网络信息中心对推荐学校上报的考生报名信息,与当年参加高考(对口单招)相同信息进行比对。如比对不通过,将退回推荐学校,推荐学校核对后重新报送。

  5、填报志愿

  (1)今年“专转本”录取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办法,设置A、B、C三所平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是否服从本校其他相近专业志愿。

  (2)为有利于考生进校后的学习和本科院校的教学,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和课程必须符合接受院校招生专业对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