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0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4)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0年11月17日

摘要: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29号)和《2010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精神,为做好我省2010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组织机构及职责  录取期间,省招委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录取工作,领导和协调各部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机构:  1、监察组  负责监督检查成人高校和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教育部、省招委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的情况;受理来信、来访、来电和举报;调查和处理违规事件。  2、

算分户

  银行帐号:7332710195900000580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省府路支行

  有关高校请随带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

  四、其它事项

  各有关高校要加强招生录取信息的管理,考生的报考信息仅限于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中使用,不得擅作他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复制、泄露考生信息。不得下载或复制与本部门招生无关的信息。不得泄露用户密码。

  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按照计划组盖章的录取新生名册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在录取工作结束之前,解决和处理好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逾期我省不再补办录取手续。

  省教育考试院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二路331号,邮编:310012.

  录取工作开始前联系电话:0571—88907566,88907519(计划);88907571,88907521(信息);88908553(财务)。

  录取期间工作联系电话将通过浙江教育考试网(办公系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