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0年成考招生录取及照顾政策(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0年08月09日

摘要:  一、各类各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专升本分类别、按报考人数的适当比例、兼顾计划情况划定并报教育部备案。高起本按全省考生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划定并报教育部备案。专科(高职)在保证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划定。各类成人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须以保证新生质量为前提。   高起本、专科(高职)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本省高起本、专科(高职)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艺术类和

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在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最大幅度不超过20分。

  为鼓励和支持在职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提高学历层次,其报考专升本的考生,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原则上均予以录取。

  “双元制”成人高等职业教育具体录取办法按省教育厅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录取审核。成人高校在我省录取的新生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审批盖章,各成人高校按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的本年度录取新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