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0年成考招生经费等相关政策(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0年07月23日

摘要:  一、招生经费   招生经费根据渝价(2000)113号、渝价(2002)165号、渝价(2004)636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每位应试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40元;免试生缴纳报名费50元(含电子摄像及制作电子档案)。   (二)每录取一名新生,由招生学校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缴纳招生经费60元。   二、加强领导、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安全   (一)完善制度,维护公平   各区县(自治县)招委、教委和招生考试机构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监察部、信息产业部、国家保密局、

试院及时向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平台报送考生诚信信息,以供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查询。

  (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和完善重要事项告知制度

  要继续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体系,对考生应知晓的招生政策、报名资格、考试办法、录取规则以及成人高校办学资格、办学类型、录取结果和学费标准等信息,应全面、准确、及时向考生公布;对于可能影响考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事项应在报名阶段向考生书面告知,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告知内容主要包括: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考生诚信档案的记入和使用,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