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成教课程免修管理规定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0年04月29日

摘要:  一、凡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同等学历毕业资格或取得高教自考成绩者,凭有效成绩证明,可从开设的课程中选择相应课程办理免修。对其已修课程的承认比例如下:   公共基础课100%   相同或相似的专业课100%   非专业选修课100%   二、申请免修,一经批准,成绩记载中注明“免修”字样,如“免89”,成绩计算如下:   已修课程成绩高于80分的,一律以80分计;   已修课程成绩低于80分的,以实际成绩计。   三、已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者,其大学英语课程可申请免修,成绩以75分

  一、凡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同等学历毕业资格或取得高教自考成绩者,凭有效成绩证明,可从开设的课程中选择相应课程办理免修。对其已修课程的承认比例如下:

  公共基础课100%

  相同或相似的专业课100%

  非专业选修课100%

  二、申请免修,一经批准,成绩记载中注明“免修”字样,如“免89”,成绩计算如下:

  已修课程成绩高于80分的,一律以80分计;

  已修课程成绩低于80分的,以实际成绩计。

  三、已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者,其大学英语课程可申请免修,成绩以75分计。凡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讲授,而每个学期考核时,每学期均按一门课程计算。

  四、已通过成人学位英语统测的学生,其大学英语课程可申请免修,成绩以75分计。

  五、申请免修、免听,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出示有效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张,经教学管理部门审核同意、主管院长批准之后,留存学生所在教学管理部门存档、备案。未履行审批手续的,不得免修、免听。办理免修、免听手续的时间一般在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过时不再补办,具体时间由教学管理部门安排。

  六、经批准可以免修者,各种费用一律不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