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成考转专业学管理办法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0年03月30日

摘要:  一、函授、业余、脱产班学生一般不予转学,如因工作单位调动或户口迁移等特殊情况需要转学者,应持单位证明提出申请,经由学校批准后,办理转学手续。   二、函授、业余、脱产班学生一般不予转专业。确因工作需要要求转专业,应持所在单位证明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三、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跨专业转学的;   4、毕业年级的学生;   5、本科学生的成人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当年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1

  一、函授、业余、脱产班学生一般不予转学,如因工作单位调动或户口迁移等特殊情况需要转学者,应持单位证明提出申请,经由学校批准后,办理转学手续。

  二、函授、业余、脱产班学生一般不予转专业。确因工作需要要求转专业,应持所在单位证明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三、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跨专业转学的;

  4、毕业年级的学生;

  5、本科学生的成人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当年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10分的;

  6、已办理过转学手续的;

  7、应予退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