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授予成人学位实施办法(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0年02月21日

摘要:  第一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下简称《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88)学位字002号《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四川省学位委员会川学位办[2006]54号《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是指包括

请有关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以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西华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校学位字[2004]2号)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我校学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