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成人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0年02月08日

摘要:  为促进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保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质量,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广东省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夜大学、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主管部门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工作,由学位办公室负责,继续教育学院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条 申请对象   凡属我校下列几种方式之一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申请学士学位:   1、通过全国成人

  为促进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保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质量,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广东省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夜大学、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主管部门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工作,由学位办公室负责,继续教育学院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条 申请对象

  凡属我校下列几种方式之一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申请学士学位:

  1、通过全国成人高考招收录取的函授、业余本科毕业生;

  2、以我校为主考单位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必须在获得本科毕业证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3、通过自主招生所招收的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

  第三条 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品行端正。

  2、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10门以上本科阶段主干课程考试成绩平均70分以上(凡是通过相应课程国家统考的视为达到要求,其中自学考试本科生须通过考试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良好(含良好)以上,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10门以上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名称由继续教育学院确定,报学位办公室备案)。

  3、通过学位课程(1门外国语、1门专业基础课、2门专业课)水平统一考试(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名称由继续教育学院确定,报学位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 学位课程水平统一考试要求

  1、外国语。非外语专业申请者须参加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只能选考英语);外语专业申请者须参加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申请学士学位第二外国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水平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及格视为通过。

  2、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申请者在完成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学习的当年可申请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及格视为通过。

  3、外国语考试的命题和评卷由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考试工作由学校学位办公室负责,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命题、考试及评卷工作。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水平统一考试应按照“教考分离”的原则建立试题库,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组织考试。

  第五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