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成教课程免修暂行办法(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0年02月02日

摘要:  为明确福州大学成教学生学籍管理中关于课程免修免试条款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一、免修免试的条件   (一)学生申请课程免修免试的,以下范围的成绩予以承认:   1、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的成绩。   2、参加自学考试并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所签发的单科合格证书的。   3、转学、转专业、复学、留级、辍学的学生原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及格以上的。   4、获准参加普通高校相关专业一年以上脱产进修结业的课程成绩。   5、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以上合格证书或教育厅组

的,“合格”按70分、“良”按80分、“优”按90分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在校期间按教学计划要求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全国计算机技能考试的成绩作为相应课程的成绩记载,同时发给国家相应的证书。

  三、免修免试的审批手续

  (一)新生免修免试课程的审批手续应在学生报到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办理完毕。在学期间取得各种合格证申请免修免试可在每学期报到注册后的一个月内办理完毕。

  (二)学员申请课程免修免试所交验的学籍成绩档案、各种成绩证明必须包括有课程名称、学习起止时间、学时、考核成绩等内容,并盖有原学校或该校教务部门的红印公章或发证部门的公章。否则应交验申请免修的各类合格证书原件。

  (三)各学院原件审核人员经审核无误后在原件的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的字样并签上验件人的姓名、时间,后将该退回给学员的证书原件直接退还给学员。

  (四)符合免修免试条件的学生,应填写《福州大学成教课程免修免试申请表》并附有关证书及成绩证明原件的复印件,由办班学院成教管理部门汇总并填写《福州大学成教课程免修免试汇总表》,主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申请表、汇总表、成绩单(证明)、合格证书复印件(请将成绩单或合格证复印在申请表的背面)在学生报到后一个月内报成教院审批并行文下发。

  《福州大学成教课程免修免试申请表》、《福州大学成教课程免修免试汇总表》可在成教院网页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下载专区下载。

  四、获准免修免试的学员,学费应照常缴纳。

  五、因教材按计划征订,学生所免修免试课程的教材正常发放。

  六、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成教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成教院负责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