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成教课程免修暂行办法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0年02月02日

摘要:  为明确福州大学成教学生学籍管理中关于课程免修免试条款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一、免修免试的条件   (一)学生申请课程免修免试的,以下范围的成绩予以承认:   1、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的成绩。   2、参加自学考试并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所签发的单科合格证书的。   3、转学、转专业、复学、留级、辍学的学生原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及格以上的。   4、获准参加普通高校相关专业一年以上脱产进修结业的课程成绩。   5、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以上合格证书或教育厅组

  为明确福州大学成教学生学籍管理中关于课程免修免试条款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一、免修免试的条件

  (一)学生申请课程免修免试的,以下范围的成绩予以承认:

  1、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的成绩。

  2、参加自学考试并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所签发的单科合格证书的。

  3、转学、转专业、复学、留级、辍学的学生原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及格以上的。

  4、获准参加普通高校相关专业一年以上脱产进修结业的课程成绩。

  5、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以上合格证书或教育厅组织的高校大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的或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办公软件(模块)操作员等级证书等。已取得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

  6、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六考试合格证书(或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合格证书的或校级“英语综合能力”考试合格的。已取得英语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

  7、获得国家各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

  (二)免修免试的课程范围

  1、符合(一)1——4条件之一者,在相同学历层次下可以申请免修免试相同课程。

  2、符合(一)5条件者,可免修免试《计算机应用基础》。

  3、符合(一)6条件者,可免修免试《英语》课程,但不作为英语学位课程考试免试的依据,授予学士学位英语成绩认定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PETS考试,取得PETS-2级笔试合格证书的可以申请免修、免试大专《英语》课程;取得PETS-3级笔试合格证书的可以申请免修、免试本科《英语》课程。

  4、符合(一)7条件者,可免修免试相应课程。

  (三)申请免修免试课程在同学历层次内进行,专科期间所修课程不能代替“专升本”本科阶段所修的课程。

  (四)取得(一)中所列各种成绩申请免修免试相应课程的,有效期在六年以内,超过上述年限的,只免修不免试。

  (五)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课程,除与学生本职工作密切相关并为熟练掌握运用外,有关实验、实习原则上不得申请免修;课程设计、毕业实习调研、毕业设计(论文)不得申请免修、免作。

  (六)学生在学期间,累计申请免修免试课程门数,控制在该专业所开设课程门数的百分之四十以内。特殊情况,拟增加申请门数需报分管校长签批。

  二、成绩记载

  免修免试课程的成绩,以原考核成绩记载,无具体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