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第一批录取标准公布(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25日

摘要:深圳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一批划线工作顺利完成。我市今年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高、职高、中专、技工学校)的最低录取标准(分数线)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单科等级、六科原始总分、初二生物与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表现评价等级等条件划定。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 录取学校分数线的高低与学校招生计划、考生报考人数、考生填报志愿情况、考生的成绩等因素密切相关。如招生计划班数、人数多的高中学校,分数线就可能会下调;有住宿条件的高中,报考志愿的

天,考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免费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将于每批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周内由招生学校寄发给考生本人。如果考生本人要求退档,或逾期未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将视作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按照相关规定,中招录取结束后,我市学籍管理部门根据市招考办提供的录取名册,为录取学生建立高中学籍档案,如考生没有被任何学校录取,即使进入高中学校就读,也无法取得高中学籍。如无高中学籍,将无法报名参加高考,无法获得高中毕业证。因此,考生要珍惜自己的录取资格。

继续实施公办普高录取名单及时备案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确保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今年我市继续实施公办普高录取名单及时备案制度。第一批录取结束后,市招考办将公办普高录取数据刻录成光盘,移交市教育纪工委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各相关部门形成互相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公办普高录取的考生均符合录取政策。

各批次录取结束后,市招考办将通过“深圳招考网”公示全部录取名单(含直升生、自主招生录取考生、特长生、指标生)。

深圳市2017高中阶段学校第一批录取标准

第一批(一)市属公办普通高中(按招生计划班数排序)

深圳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第一批录取标准公布

第一批(二)区属公办普通高中(按招生计划班数排序)

深圳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第一批录取标准公布

第一批(三)全市民办普通高中(按招生计划班数排序)

 

深圳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第一批录取标准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