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于11月22日公布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25日

摘要:  新华网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徐硙)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于11月22日公布,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   应试人员可自11月22日8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联通声讯电话(11699800)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据了解,此次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4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

  新华网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徐硙)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于11月22日公布,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

  应试人员可自11月22日8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联通声讯电话(11699800)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据了解,此次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4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考试承办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居住在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