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首次明确回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2)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7年07月25日
摘要: 近日,卫生部官方网站上贴出了一封题为“关于执业医师考试的公开答复”的回信,这封来自部长信箱的信,首次明确了该部3月24日发布的“医学研究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不变”中有关“原有规定”的具体所指——“原有规定即2006年至2011年卫生部发布的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规定。” 网站显示,这封信的落款时间是2012年4月27日,这一天距离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结束即4月6日已经21天。 今年3月的执业医师考试报名中,很多地方表示:“科学学位研究生不得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由此引起不少科学学
前的口径错误,我们立马改过来。”随后,记者再次打开“关于执业医师考试的公开答复”,该公开答复最后一段中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已修改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最新的落款时间是5月3日。
“而医师资格的报考仍按照(公开答复中)第一段提到的,即2006年至2011年卫生部发布的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规定。”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至此,持续一个多月的“科学学位研究生不能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 “报考乌龙剧”终于有了一个结果。(本报记者 邱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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