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招办会考办简报第14期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9年09月30日

摘要:完善实施细则    明确操作规程  我省进一步讨论修订 《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草案)》     2010年1月我省将第一次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保证首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顺利进行,同时使原普通高中毕业会考与新的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相衔接,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赣教基字25号)的要求,省会考办召集宜春市会考办、萍乡市会考办、进贤县教育局、庐山区会考办、瑞金市会考办等单位的

完善实施细则    明确操作规程  我省进一步讨论修订 《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草案)》     2010年1月我省将第一次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保证首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顺利进行,同时使原普通高中毕业会考与新的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相衔接,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赣教基字[2009]25号)的要求,省会考办召集宜春市会考办、萍乡市会考办、进贤县教育局、庐山区会考办、瑞金市会考办等单位的多年从事基础教育、会考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学业水平考试研究的专家、教师,于9月22日至25日在南昌召开了《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草案)》(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草案)》)修改讨论会。省会考办饶颖明同志主持会议。   饶颖明同志指出,前一阶段在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会考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通过组织调研,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做法,草拟《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草案)》工作已初步完成。由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拟提升为国家考试标准,考试的组织与管理都必须更加科学、规范、可行,因此,大家应充分重视学业水平考试的工作,各项工作要考虑全面,要把困难、问题提出归总后,拿出解决的对策,要把工作做细,打好这场开局之战。   为使《实施细则》更加规范、科学,更加适合我省的实情,与会同志结合基层教育的实际情况,借鉴会考组织工作的经验,针对《实施细则》总则、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名与考籍管理、命题与审题、考点考场设置、试题卷(答题卷)印制与运送、考试管理、评卷管理、成绩评定与管理、总结、附则等十一章五十条实施细则内容,以及考试管理人员职责与守则、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保密规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四个附则等内容,认真逐项、逐条进行讨论,逐句、逐字进行修订,明确落实了各项工作的管理实施部门和操作程序、方法以及各级考试管理部门的职责。

  讨论会形成的《实施细则(草案)》为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实施和全面推进做好了各项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