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江西省高、中等职业院校招生集中录取工作今日开始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9年08月21日

摘要:    我省2009年高、中等职业院校招生集中录取工作于8月21日在省中招办开始办理。     录取工作共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8月21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为期11天;第二阶段从9月21日至9月30日结束,为期8天。 第一阶段分四个批次。第一批次为省外中专,招生院校12所,录取时间为8月21日~22日;第二批次为省属高职(五年制大专),招生院校45所,录取时间为8月23日~25日;第三批次为中专一批,招生学校50所,录取时间为8月

    我省2009年高、中等职业院校招生集中录取工作于8月21日在省中招办开始办理。     录取工作共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8月21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为期11天;第二阶段从9月21日至9月30日结束,为期8天。 第一阶段分四个批次。第一批次为省外中专,招生院校12所,录取时间为8月21日~22日;第二批次为省属高职(五年制大专),招生院校45所,录取时间为8月23日~25日;第三批次为中专一批,招生学校50所,录取时间为8月26日~28日;第四批次为中专二批,招生学校50所,录取时间为8月29日~31日。                                             第二阶段安排8天补录,从9月2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双休日不办公)。国庆节长假后,省中招办将继续安排零星补录,招生学校可在10月12日至10月30日期间,随到随办。     成人中专免试生的录取于10月10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招生学校24所。     录取新生工作至11月10日结束,无特殊情况不再办理录取手续。     2009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为30.5万人。面对生源大幅减少的不利形势,完成今年的中职招生任务,困难很大。为打赢中职招生这场“硬”仗,省中招办认真贯彻全省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暨德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教育部、省政府领导和委厅领导关于完成今年中职招生任务的指示,结合今年机关效能年和创新发展年活动的开展,从本单位自身工作入手,制定了《江西省中招办招生录取工作服务公约》。要求全办同志努力增强招生工作服务意识,创优服务环境,简化工作手续,为职业院校招生提供优质服务,帮助和支持招生院校破解生源难题,全力以赴地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       200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