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10月自学考试核分建档工作的通知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8年10月15日

摘要:赣考办字 79号 各设区市招考办: 2008年10月我省自学考试核分建档工作,经研究决定于11月10日至15日在南昌市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核分建档工作人员于11月10日上午报到。报到地址:阳明宾馆,联系人:符根华,电话:8696702。工作地点:阳明宾馆2楼会议室。 2、核分建档工作的主要任务:复查试卷、成绩复查、试卷分类等。成绩修改必须由经办人签名,学历教育考试科负责人审核,省自考办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进行。 3、核分建档工作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直接关系考生的切身利益,影

赣考办字[2008] 79

各设区市招考办:

2008年10月我省自学考试核分建档工作,经研究决定于11月10日至15日在南昌市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核分建档工作人员于11月10日上午报到。报到地址:阳明宾馆,联系人:符根华,电话:8696702。工作地点:阳明宾馆2楼会议室。

2、核分建档工作的主要任务:复查试卷、成绩复查、试卷分类等。成绩修改必须由经办人签名,学历教育考试科负责人审核,省自考办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进行。

3、核分建档工作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直接关系考生的切身利益,影响自学考试的质量及声誉。各设区市招考办应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遵守纪律、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组成建档工作组,并由一名主任或副主任带队,名额分配见附件。

4、核分建档工作实行承包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核分建档质量。

5、参加核分建档人员每人交住宿费500元(含场租费)。各参加建档单位自备车辆及办公用品,并将本次建档的所有试卷带回各设区市存档。

特此通知。

 

附件:2008年10月自学考试核分建档人员名额分配表

 

                             二00八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200810月自学考试核分建档人员名额分配表

(带队主任除外)

赣州市2人       九江市2人

上饶市3人      景德镇3人

宜春市4人      萍乡市2人

新余市5人      抚州市1人

 吉安市1人        南昌市30人

 鹰潭市1人      总计:6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