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家校合作示范标准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10日

摘要:近日,江西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开展江西省制度化家校合作示范县(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省范围全面推广制度化的家校合作实践框架。据悉,这是全国第一份包含家校合作工作标准的省级政府指导性

近日,江西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开展江西省制度化家校合作示范县(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省范围全面推广制度化的家校合作实践框架。据悉,这是全国第一份包含家校合作工作标准的省级政府指导性文件。
 
《意见》指出,家校合作工作既要为学校办学服务,更要为家庭和家长服务,致力于系统改善育人、办学和家庭环境。就是围绕“一个着眼”:围绕学生成长,着眼于校内校外相协调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做好“二个(双向)服务”:为家庭服务,为学校服务;系统优化“三个环境”:育人、办学和家庭环境;发挥“四大主体”作用:政府、学校、家庭和社区;实行“五方联动”:学生、家庭、家长、学校、教师;开展“六种类型”活动:当好家长、相互交流、志愿服务、在家学习、参与决策、社区协作。动员全体家长积极参与子女教育;使学校办学得到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参与和支持;使家庭的家教更加科学,家风得到改善,进而促进民风和社会风气的改变,形成学校、家庭和社区的良性互动。
 
  《意见》明确了县和学校两级家校合作的示范工作标准。其中学校的家校合作工作评估标准分为“组织领导、六种行动、保障条件和成效”四项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和55项三级指标;县(市、区)评估标准分为“组织领导、本级活动、组织协调、特色与成效”四个一级指标和32个二级指标。江西省计划在未来的三年时间,建设4-5个家校合作示范县和100所左右的家校合作示范校,同时在全省普及开展制度化家校合作工作。
 
  江西省的家校合作工作具备7年的的理论准备和实验基础,《意见》正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出台的。自2011年“创新中小学家校合作教育机制”被列入“江西省政府教育体制改革首批试点项目”以来,江西省引进国际先进的家校合作理论成果和做法,特别是引进美国NNPS家校合作实践框架和理论体系,至今已经开展了两期的家校合作实验,先后有两个试点县和170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参加了实验。实验中,江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结合实验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产出了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有力促进了家校合作工作的本土化改造和实验工作的系统推进。在今年来《中国教育报》评选的两届全国家庭教育60个优秀案例中,江西省有9个案例榜上有名,其中3个进入前十佳案例。尤其是弋阳县的家校合作在全国影响很大,受到新华社等中央媒体的多次关注和报道。实验的多项科研成果也在《新华文摘》《教育研究》《光明日报》等权威报刊发表,获得第五届全国教育科研成果二等奖,入选第一届全国教育实证研究十佳论文,多次在家庭教育国际论坛和全国性会议上发布成果报告。以江西的数据为基础,出版了一套在全国有影响的“家校合作丛书”。这些成果和经验积累,为《意见》的出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基础。
 
  据了解,进入新世纪以来,缘起于儿童成长上家庭和学校相对作用的深刻变化,家校合作工作逐渐成为世界范围内基础教育改革工作的一个热点,成为21世纪超越家庭、超越学校,形成大育人格局的一个战略问题。中办和国办最近发布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多次论及了家校社合作工作,指出要构建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育人的格局和新型关系。但家校合作在实践中,并没有引起普遍关注,已经开展家校合作的地区和学校,多数仍以简单经验复制为主。因此,江西省具有系统理论支撑和实验基础的《意见》的出台实施,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