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场规则和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关政策调整的通知(9)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30日

摘要:各设区市招考办(考试院)、有关考点: 为加强和改进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管理,提升服务考生的水平,现将《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考场规则》《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

单上备注签字后生效。
 
  十、考生须在试卷规定的地方答题并注意卷面整洁。不准在卷面做任何标记,不准喷用定型液。
 
  十一、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卷,不准帮人改画作画,不准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准将试(答)卷带出考场。
 
  十二、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作答并起立,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