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场规则和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关政策调整的通知(18)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30日

摘要:各设区市招考办(考试院)、有关考点: 为加强和改进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管理,提升服务考生的水平,现将《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考场规则》《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

自报真实姓名(含单报姓氏或名字)和考生信息(考生号、准考证号),不遵守者该专业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十、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一、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