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1年04月08日

摘要:    为隆重纪念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颁布20周年,营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省教育考试院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综治宣传月专题活动,通过“三结合”确保宣传月活动声势大、气氛浓、形式活、效果好,通过宣传促进综治工作抓细抓实。     为做好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省教育考试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是把政策宣传与工作

    为隆重纪念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颁布20周年,营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省教育考试院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综治宣传月专题活动,通过“三结合”确保宣传月活动声势大、气氛浓、形式活、效果好,通过宣传促进综治工作抓细抓实。     为做好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省教育考试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是把政策宣传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大力宣传中央及省综治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重要部署,要求全院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并做到政策宣传到位。同时,针对全院在三处分散办公的实际,各办公点开展了一次全面的治安隐患、考试安全隐患大排查,杜绝一切影响稳定的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单位内部和工作的稳定;与各处室签订综治工作责任状,形成齐抓共管、逐级负责的工作局面。     二是把法制宣传与民计民生相结合。站在建设平安和谐招考和办人民满意考试招生的高度,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宣传活动;围绕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考试招生工作,组织开展以涉及创建平安和谐考试招生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咨询等活动,弘扬法治和公平正义精神。围绕考试招生改革工作重点,向基层倾斜,贴近考生、社会,充分发挥信访服务的作用,化解矛盾,形成综治工作的合力。同时,在全院进行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大力排查消除不稳定因素,关心干部职工心理、身体健康和生活状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排查和调处同步进行的原则,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营造团结和谐、不断进取的工作和生活氛围。     三是把特色宣传与“创先争优”、“发展提升年”活动相结合。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增强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互动性。采用悬挂标语、制作专题展板、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实施二十周年来,综治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同时,结合“创先争优”和 “发展提升年”活动的内容与要求,对在全省教育系统和全院综治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本次活动的开展,使全院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增强了“我为人人勤防范,人人为我保平安”的意识,为创建平安和谐招考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