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构建交通出行信用体系,严重违法将影响信用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10日

摘要:  以下内容由江西成考网(www.ixuekao.com)整理发布!  为更加有力地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构建协同共治交管工作格局,赣州市交警部门将加强交通出行领域信用信息的归集使用,推动交通出行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今后,运输企

    以下内容由江西成考网(www.ixuekao.com)整理发布!

    为更加有力地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构建协同共治交管工作格局,赣州市交警部门将加强交通出行领域信用信息的归集使用,推动交通出行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今后,运输企业车辆违法行为和个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与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

    已有9家运输企业“上榜”

    今年8月以来,已有9家运输企业被纳入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失信信息目录,其中6家企业因驾驶员有严重超速、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3家企业因驾驶员在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中负有同等以上责任。

    据介绍,运输企业车辆违法行为和个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是进一步推动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的重要举措。根据《江西省企业信用行为联合激励与惩戒暂行办法》规定,存在以下4种交通失信行为的“两客一危”重点运输企业信息将向信用部门进行推送:公安部交管局明确提出的13种应当公开公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所属客运车辆两年内曾有超员违法行为受到处罚,再次超员违法后,认定为“经处罚不改”的;所属营运车辆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并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所属营运车辆存在逾期未报废情形的。

    公职人员交通违法惩戒加重
   
    公职人员肩负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职责,更应当遵纪守法、做好表率。据了解,为切实加强交通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公职人员严重交通违法抄告制度也已开始实施。

    按照有关规定,对公职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实施了应当或者可以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一次性记满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在作出处罚决定或采取强制措施后,还会将法律文书和相关情况书面通报至当事人所在单位。

    据统计,今年8月以来,全市已有36名公职人员因具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通报至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