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成考专升本政治马哲复习笔记五(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19日

摘要:  辩证法:   所谓联系也就是关系,是指一切事物、现象、过程之间及其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信赖、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之一。   ①联系的客观性   ②联系的普遍性   ③联系的多样性   世界的永恒发展:   1.发展的实质: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根本观点,是唯物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的产生辩证法的总特征之一。广义的发展,泛指运动、转化、联系、变化的一切过程,既包括上升的运动,也包括不降的运动;狭义的发展,特指事物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由无序向有序

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二、作用(动力)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1.矛盾的作用

  (1) 同一的作用: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在于:

  发展的前提(依存):矛盾双方相互依存提供事物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条件。

  发展的内容(渗透):矛盾双方相互包含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互相利用、互相促进中共同得到发展。

  发展的方向(转化):矛盾双方互相贯通规定着事物向自己的对立面发生转化的基本趋势。

  (2)斗争的作用:矛盾斗争性的作用贯穿事物的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中

  积累量变:量变过程中,斗争性推动矛盾双方力量对比的变化 ,为质变做准备。

  实现质变:质变过程中,斗争性冲破事物存在的限度,促成旧的矛盾统一体的分解和新的矛盾统一体的产生。

  同一性和斗争性都不能孤立地起作用,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

  2.内部矛盾与外部矛盾的作用

  (1) 内部矛盾(内因)是发展的根据

  (2)外部矛盾(外因)是发展的条件

  内因即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即事物的外部矛盾;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外因的作用又是不同的: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内因和外因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精髓)

  1.普遍性

  时间上普遍存在:贯穿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无时不在)

  空间上普通存在: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无所不在)。

  2. 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所包含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各有其特点。

  性质上的特殊性:对矛盾和矛盾的各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矛盾和矛盾的各方面各有其特殊性。基本矛盾是指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始终并规定事物及其过程本质的矛盾。非基本矛盾是不规定事物及其过程基本性质,也不一定贯穿事物过程始终的矛盾。基本矛盾和非基本矛盾是相互作用的。基本矛盾规定和制约着非基本矛盾;非基本矛盾影响基本矛盾,加速或延缓基本矛盾的解决,在发展过程中,使其显出阶段性的某些特点。

  地位上的特殊性:对矛盾和矛盾双方地位进行分析,矛盾和矛盾的不同方面具有不平衡性。所谓矛盾的不平衡性,是指在由许多矛盾构成的矛盾体系里,各种矛盾力量发燕尾服是不平衡的,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区别。主要矛盾是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起决定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