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成人高考民法物权法复习要点四(2)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7年05月05日
摘要: 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各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因享有解除权一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溯及地消灭。 可见,合同解除,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1、合同解除的条件 (1)约定解除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约定解除的效力
合同约定解除的效力依据当事人的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法定解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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