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2017年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22日

摘要:各设区市招考委、教育局,各成人高等学校,省直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12号)精神,按照“抓早、抓严、抓细、抓实”的工作要求,为着力构建科学、规范、严

三、考试科目及命题范围

(一)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选择一种。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二)

(二)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三)

以上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三)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命题,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科起点升本科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四)报考艺术和体育专业,需加试专业课。专业课考试均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考生凭准考证于11月4日至5日到所报学校参加考试,11月14日前各招生学校将考生加试的专业课成绩纸质材料及成绩库同时寄送省教育考试院成招与社考处、信息处。

四、考试时间和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一)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8日至29日(具体考试科目和时间见附件四)。

(二)准考证打印于考前五天开始,由考生自行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打印。各县(区)招考办在网上报名确认时要注意提醒考生打印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期间需帮助无法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完成准考证的打印

(三)成人高考考试组织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以设区市为考区,在设区市人民政府与招生委员会领导下成立成人高考考区委员会,由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人任考区主任,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考试机构负责人任副主任,并有公安、保密、监察、工信、工商、无线电管理、宣传、卫生计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成人高考考区委员会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

(四)考区根据考场的多少设立若干考点。考点应设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增设考点,须报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批准。

各考点应设立在符合《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暂行)》(教考试〔2011〕2号)并经省级教育考试机构验收备案的中学等办学机构。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暂行)》(教考试[2011]2号)的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有义务承担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五)在考试期间,省高招委将派出考试工作巡视组分赴各考区检查、督导设区市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六)为加强对成人高考的技术防范,有效遏制考生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今年我省将继续在每个考场设置手机信号屏蔽仪、金属探测器和导入了考生报考时基本信息及照片的身份证阅读器。考生必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进考场,进场时必须经过金属探测器的测定,同时所有考生必须通过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进行身份核验。证件不全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开考信号发出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次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七)今年全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网上评卷。考生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答客观题,用中性黑色签字笔答主观题。考生必须自备2B铅笔、中性黑色签字笔和橡皮擦。考生必须按答题卡及《考生考试须知》要求的格式进行答题,否则答案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也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评卷及考生申请查分

网上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在有关高校进行。

考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查询专栏,凭考生号(或准考证号)查询。如考生认为自己的考试成绩有误,需要核查,可在11月20日向县(区)招考办提出申请,缴纳每科5元核查费,并办理有关手续。

六、录取工作

(一)2017年成人高校招生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省高招委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分批以远程广域网形式在网上进行。集中批量录取时间为12月4日至29日。集中录取地点设在江西省教育考试招生录取中心(江西教育发展大厦五楼)。

(二)录取新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

(三)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经省高招委批准报教育部备案后执行。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中起点升专科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四)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原则上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要求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如院校提出要求则可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的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五)录取及提档照顾政策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网上报名后,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网上报名后,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网上报名后,经本人申请并出具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等相关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就读考生所在设区市的成人高校专科起点升本科层次专业。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为努力提升我省中小学在职教师学历水平,我省中小学在职教师(须出具所在学校、县<区>教育局的证明和教师资格证),可以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获得设区市以上(含设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直厅、局系统,省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⑵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⑶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⑷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⑸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⑹省政府明确划定的8个民族乡和7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⑺老区贫困乡考生(户口、工资关系均在贫困乡所属单位)。

⑻年满25周岁以上(1992年12月31日前出生)。

7.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累计。

(六)录取新生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分批在网上进行。招生学校根据投档名单和录取原则提出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寄发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的《新生入学通知书》。

录取的新生,凭《新生入学通知书》、《准考证》和《报考信息核对表》到招生学校报到。

(七)各成人高校每录取一名新生按65元的标准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招生录取费。

(八)学校在不突破本校招生总计划的前提下,各专业之间的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自行调整,但办学形式为“函授”、“业余”的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为办学形式为“脱产”的招生计划。

(九)各类成人高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次年春季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对已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学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录取专升本层次的新生报到时,必须持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原件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申请免试入学就读专科起点升本科层次专业的还需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与院校签订内容为所持证件真实属实,如有虚假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的承诺书。对不能提供真实证件或不签承诺书的考生,院校要一律清退,否则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学生签订的承诺书录取院校保管,存放时间至学生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