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江西省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巡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2年09月26日

摘要:   各设区市招考委、教育局,有关巡视组成员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8号)和省高招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2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赣招委 2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今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公平诚信的考试环境,确保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顺利进行,决定从部分招生学校抽调教师、干部组成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巡视组,对各考区成人高考工作进行巡视、检查、督促和指导。现将有关

  

各设区市招考委、教育局,有关巡视组成员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 8号)和省高招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2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赣招委[2012] 2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今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公平诚信的考试环境,确保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顺利进行,决定从部分招生学校抽调教师、干部组成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巡视组,对各考区成人高考工作进行巡视、检查、督促和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巡视员选派条件: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属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抽调巡视员单位应高度重视。选派的巡视员应思想作风正派、熟悉招生考试有关政策和规定,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坚持原则,严守纪律,身体健康。各单位选派的巡视员应相对稳定,应避免回原籍巡视。

二、考试巡视员的组成:指定参加巡视的学校根据要求选派一名处级干部担任组长(见附件一)。

三、巡视组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1、受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的委托,赴考点协助设区市招考委、教育局做好考试管理工作;2、巡视组成员到达各设区市后,要集中组织学习成人高校招生有关文件和招生工作细则(含巡视员职责),了解考点布局并熟悉考场环境等;3、在考试期间,检查督促监考工作人员认真执行考试规则和各项规章制度;4、与设区市招考委共同研究解决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5、检查试卷的保管、保卫、保密情况;6、巡视员要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巡视结束后,于10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巡视考区的组考情况。

四、巡视员凭所在单位介绍信于10月11日到指定设区市招考办报到。工作时间为10月12日至14日。

五、各考试巡视组组长于10月19日上午8:30到省教育考试院参加成人高考巡视工作汇报会。

附件:

一、江西省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抽调巡视组成员安排

二、江西省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巡视组成员登记表

三、江西省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巡视工作考评表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       江 西 省 教 育 厅

     2012年9月20日

 

 

 

抄报:教育部                                    

抄送:各设区市招考办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9月20日印发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