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09年成人高考考生守则(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9年10月10日

摘要:  1、严格履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保证书》的相关内容。   2、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的秩序。   3、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只准携带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小刀、空白垫纸板和透明笔袋进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手机、小灵通、对讲机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故意携带者,考

场,不准在考场及附近逗留。

  12、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纪录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