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09年成考录取相关问题解答(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9年09月11日

摘要:  1、问:录取新生的原则是什么?   答: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考试院成招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进行纠正。   2、问:如我的考试成绩达到本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否一定会被录取?   答:考生统考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一定

 经济管理类:150分;

  法学类:125分;

  教育学类:100分;

  农学类:140分;

  医学类:215分。

  9、问:我怎么知道被学校录取了?

  答:录取工作于11月20日开始至12月25日前结束。考生可随录取进程登录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查询。

  声讯台查询:

  自动声讯:96000168、1606788(信息费3元/分钟)

  移动用户:1259023152(信息费1元/分钟)

  手机短信查询:FSF+报名号,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发送至1062220055(信息费1.50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