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09年成人高校招生实施规定(2)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09年09月02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4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定。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院校 凡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等学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均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在校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根据卫生部有关要求,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拟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和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尤其是不具备上述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要慎重填报志愿。
三、招生改革试点
继续试行“现代农业技术与管理专业”专科班(以下简称农技班)招生改革试点,招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并在农业、林业生产第一线从事农业、林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在职从业人员。
四、报名
考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四川省2009年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实施办法》将在报名网站上另文公布。
(一)网上报名时间:8月25日至9月5日;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间:9月7日至13日
现场报名时间:9月7日至13日。
(二)报名办法:
1.考生须于8月25日至9月5日通过互联网登录各市(州)招办公布的成人高校招生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名信息,并于9月7日至9月13日凭身份证(附影印件)到本人网上报名登记表中选择的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地点的县(市、区)招办或县(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和采集相片信息,逾期不予补办。
2.未能在网上报名期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于9月7日至13日凭身份证(附影印件)到工作单位或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或县(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现场报名,县(市、区)招办也可受理有组织的集体报名,具体办法由各市、州确定并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考生报名时,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自己的专长,在符合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生源范围的前提下,选报一至二所学校及专业;现场报名的考生须如实准确填涂《报名志愿卡》,由招办用光电阅读机阅读《报名志愿卡》(考生现场校对)、用电子数码摄像设备为考生照像后赓即打印出考生的《考生登记表》,交由考生认真填写、校验并签字确认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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