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规范成考招生行为净化招生环境紧急通知(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9年09月01日

摘要: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目前,2009年全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与此同时,各种类型的违规招生行为也明显增加。一些机构散发虚假招生简章和广告,故意混淆各种办学类型之间的区别、乱发录取(入学)通知书,个别办学机构甚至发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考生的利益,影响了社会的安全稳定。为了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诚实守信的招生环境,保障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维护高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现就规范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行为,净化招生环境重申如下要求

负起责任,对于违规办学的高校,将追究高校及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制下年度学校成人高等教育乃至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等处理。对违规办学的民办高校,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处理。在皖招生的省外高校,凡涉嫌违法或违规招生的,将停止其在皖招生资格。对参与各类有偿招生活动的在职教师或擅自提供招生信息的有关人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非法从事招生活动的社会办学机构,要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刊登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及高校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考生和家长的宣传教育,揭露各种招生诈骗和违规招生行为,使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认识到招生诈骗行为的常用伎俩和危害,提高自身防范能力,自觉抵制各种招生诈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