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09年成人高考招生实施办法(4)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9年09月01日

摘要: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4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等学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

本人《居民身份证》入场。考生如违反考试纪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严肃处理,并报送教育部录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和黑龙江省“诚信龙江”网站,以供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查询。

  (一)高起本统考科目

  1.理科类(含体育类专业):语文、数学(文)、外语、理化(物理、化学综合)。

  2.文科类(含艺术类专业):语文、数学(文)、外语、史地(历史、地理综合)。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实行全国统一考试。

  (二)高起专统考科目

  1.理科类(含体育类专业):语文、数学(文)、外语。

  2.文科类(含艺术类专业):语文、数学(文)、外语。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实行全国统一考试。

  (三)专升本统考科目

  专升本统考科目均为三科。公共课两科,专业基础课一科,各科类统考科目分别为:

  1.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类(一级学科):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一级学科):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等四个一级学科除外):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4.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除中药学类外)等六个一级学科: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政治、外语、民法。

  6.教育学(职业教育类一级学科除外):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农学: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专升本各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实行全国统一考试。

  以上各层次、各科类的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07年版)的要求命题。外语科目分为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

  (四)考试成绩公布

  考生可在11月上旬到受理报名确认的招考办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当地160(人工)、16888881(自动)电话查询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