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09年成考录取及提档照顾政策(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9年08月26日

摘要: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网上报名后,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省高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网上报名后,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

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老区贫困乡考生(户口、工资关系均在贫困乡所属单位);农业户籍考生。

  (8)年满25周岁以上(1984年12月31日前出生)。

  7.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