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09年成考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9年08月26日

摘要:  一、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   二、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   三、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两年,高起本四年,高起专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

的招生人数一般不得少于30人,并需注明具体的授课地点。

  十、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批准。

  十一、各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教育厅核准后,统一向社会公布。我省2009年各类学校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将于八月中旬在“江西教育网”高招频道的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专栏中公布。

  十二、没有经过批准同意的招生学校或专业,不得进行招生。

  十三、各院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录取时在不突破总计划的情况下各专业之间可视上线生源情况自行调整,但办学形式为“函授”、“业余”的招生计划,不可调整为办学形式为“脱产”的招生计划。

  十四、各成人高校要统一归口管理本校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一律不得委托各院(系)、函授站(点)、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坚决杜绝虚假宣传、体制外招生、异地举办脱产班、组织考生异地报考等违规行为。从2007年起,教育部对成人高校招生全面实行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凡游离于国家招生体制外、未经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而擅自招收的学生,将一律不予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