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09年成考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9年08月14日

摘要:  一、招生学校   (一)招生层次及学习年限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专升本”和“高起专

  一、招生学校

  (一)招生层次及学习年限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半。

  (二)专业设置

  各成人高校应在教育部已批准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范围内设置招生专业,并报我厅有关部门备案,其中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不得用于设置本科招生专业。

  (三)招生章程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于8月10日之前在本校网站或者以其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招生专业、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和所设函授站名单、录取原则、学费标准以及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网址及其他须知等。

  各成人高校应将招生章程报我厅学生处审核,对其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二、招生计划

  (一)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的编制工作统一使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在网上进行,具体编制工作仍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16号)的要求执行。

  (二)各招生学校应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进一步树立成人高等教育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的观念,发挥成人高校办学特色,坚持以业余学习形式为主的办学方向,科学、合理地做好分省专业计划编制工作。要根据市场需求、生源特点和本校教育资源优势,适时调整专业结构和培养方向,要从实用性、技能性和职业性出发,适时调整专业设置,为生产一线和广大农村培养实用人才。要从实际出发,合理安排招生地区和配置招生专业,防止出现“生源不足开班”的现象发生。要继续做好面向煤炭企业优秀在职员工单独录取工作。

  (三)在湘举办函授教育的招生学校必须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部门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