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09年成人高校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9年08月10日

摘要:  我是参加2009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在招生考试中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2、自觉遵守相关的法规、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理。   3、对报名时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保证本人参加考试,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                    考生签字:    ;身份证号:                    2009年9月 日   备注:本联由市成人招生部门保存至2010年1

  5、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其它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正确粘贴条形码、准确清楚地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

  6、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7、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试时间内不允许上厕所。

  8、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9、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0、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11、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将答题卡、试卷按规定的顺序整理好,待监考人员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收齐后,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内逗留。

  12、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第一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生有上述第一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第二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