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09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9年08月05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2009年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

严格按规定时间段进行,逾期不予办理。

  (四)报名组织

  考生现场信息确认工作由市成人招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市成人招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设置本地区的信息确认点,负责信息确认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并将本地区的信息确认点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信息确认点要实行岗位责任制,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按《2009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予以信息确认。同时,要认真做好考生信息确认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填报志愿

  1、2009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分二个批次进行,第一批为本科(含专升本、高起本)层次院校;第二批为专科层次院校。

  2、考生每个批次可填报相同层次、相同科类或科类允许兼报的两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一个专业

  3、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可兼报相同科类或科类允许兼报的专科;高中起点(含本科、专科)的文史类和理工类不可以互相兼报;文史类可以和外语类(文)互相兼报,理工类可以和外语类(理)互相兼报。

  4、第一志愿报考艺术类(文)、体育类(文)或艺术类(理)、体育类(理)专业的考生,第二志愿可以报考文史类、外语类(文)或理工类、外语类(理)专业,反之不允许。文、理科类不得兼报。

  5、今年调剂录取阶段,我省将在部委及外省市属院校试点实施征集志愿。届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一个征集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一个专业。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2、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3、除上述规定的统考科目考试外,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成人高校进行专业加试必须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生源计划中注明所加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专业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成人高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必须于10月9日前报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凡未进行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