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09年成人高考招生工作通知(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9年08月05日

摘要:各设区市招生委员会,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委员会,有关成人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4号)精神,现将2009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要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求,以考生为本,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营造更加公平、和谐的招生考试环境;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目标,鼓励和引导在职从业人员不断学习,更新知识,拓宽视野,增强从业能力。   二、完善制度和措施,确保考试安全和公平。各级招生委员

的工作体系,对于考生应予知晓的招生政策、报名资格、考试办法、录取规则以及成人高校办学资格、办学类型、录取结果和学费标准等信息,应全面、准确、及时向考生公布;对于可能影响考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事项应在报名阶段向考生书面告知,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告知内容主要包括: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考生诚信档案的记入和使用,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等。

  六、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定于10月17日至18日举行。

  附件:

  1、2009年河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2、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

  3、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河北省贫困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