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09年高校函授站年检工作通报(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9年06月19日

摘要:各市教育局,各主办学校,各有关函授站: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在晋函授站的规范管理和质量监控,促进我省成人函授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在晋函授教育辅导站管理暂行办法》(晋教成11号)和《关于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在晋函授教育辅导站年检工作的通知》(晋教成15号)要求,对已备案的函授站进行年检。2009年省教育厅共接收174个函授站的年检材料,其中省内高校函授站82个,省外高校函授站92个。这次年检,各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省教育厅完成了初检工作。2009年4月省教

位对所设函授站的管理失控导致招生宣传中虚假承诺,管理混乱。

  2、函授站的办学条件良莠不齐。有的函授站长期靠租赁场地和外聘教师办学;有的站为了扩大规模和招揽生源,不顾自身办学条件,过多开办专业或随意设置教学点;有的站为了减少开支,采取“拼盘式”教学和减免实践教学环节等做法,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函授站教育工作的意见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主办学校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函授站的管理与教学工作,认真贯彻《关于近期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教成[2009]1号)和《关于开展2009年山西省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晋教成[2009]2号)文件精神,努力保障和提高成人函授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1、进一步落实主办学校的监管职责。普通高校是函授站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主体,必须正确处理好长远发展和当前利益的关系,切实加强对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行为和函授教学工作的监管。进一步健全函授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加强函授站的业务培训,定期对函授站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2、进一步加强函授站的日常监管。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函授站的日常监管。要加强对新备案函授站的准入把关,严格审核和考察办学条件,合理布局设点。进一步完善函授站年检制度,重点加强对函授站的日常教学检查,坚决制止各类违规招生办学行为。

  3、进一步督促函授站改善办学条件。各主办学校和市教育局要加强对函授站办学条件的监控,及时督促函授站及其设站单位加大教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对后续投入严重不足、办学条件差的函授站,各主办学校要及时停办,对不具备教学条件的专业要停止招生。

  4、进一步加强函授教学管理。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函授站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扎扎实实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实施专业教学,重点保证面授教学时间和质量,保证主办学校教师的面授派出率,强化考试考核环节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并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提高函授教育的教学质量。

  四、年检结论

  2009年年检合格的函授站可以继续在我省安排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招生计划,组织教学。年检不合格的函授站2009年不得在我省安排函授招生计划。未在有关市建立函授站的省属高校原则上只能在学校属地举办函授教育。未按统一要求报送年检材料及佐证材料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