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08年成考录取11月中旬开始(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8年10月14日

摘要:  成人高考于上周末结束。评卷统分工作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远程电子邮件系统将考生成绩信息传送给市、州招办。因违纪舞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不通知其成绩。凡要求查分的考生,应于11月3日-5日到当地县(市、区)招办办理查分申请手续。录取工作定于11月中、下旬进行。下面记者就考生考后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根据《四川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实施规定》解读如下。   关键词 通知成绩   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远程电子邮件系统将考生成绩信息传送给市、州招办。由市、州招办把“考生成绩通知单”交所属县(市、区)

、妇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等称号获得者;(3)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者;(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6)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事业单位获得单位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7)年龄在25周岁(1984年2月底前出生)以上者。

  6、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15分。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10分:(1)县(市、区)人民政府(党委),市、州局级系统和工、青、妇组织表彰的先进、模范工作者;(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符合该项照顾的考生报名时须交验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同时符合几项录取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照顾分数额最高的一项照顾。

  8、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招生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9、报考对口专业的生产业务骨干(教师)、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在与其他考生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