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08年成人高校招生实施细则(4)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8年08月21日

摘要:  一、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按招生类型分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个层次。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

与统考科目的对照见附件1.以上统一考试科目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3、用汉语文授课、学习的考生,参加成人高考笔试一律用汉文字答卷(除外语科外)。

  报考民族语文授课的成人高校专科专业的招生,语文用民族语言文字命题,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题,数学用民族语言文字和汉文对照命题,以上两科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组织命制,英语用统考试题。

  除上述规定的统考科目外,有关招生院校均不能再加试民族语文及其它专业科目,如有其它考试要求,须征得省招生办公室同意。

  4、高等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加试的专业课由招生学校自行命题,自行组织考试。非高等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加试的专业课由省招生办公室和有关院校组织命题考试。加试的专业课成绩于11月1日前报送省招生办公室。

  5、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08年版)的要求命题。所有统一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中起点本科、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科目每门考试时间150分钟。

  (二)考试的组织和日期

  1、考试日期为10月11日和12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见附表2.

  2、全省各考区考场编排、考场照片对照分布存根、《准考证》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编排打印下发。编排原则每考场25人,按报考科类编排。

  准考证号由十位数组成。第一位代表报考科类,二、三位代表考区,四、五位代表考试门类,六、七、八位代表考场顺序号,九、十位代表座次号。《准考证》上由考区招考办公室盖章方可生效。

  3、考试组织实施由考区招考办公室按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实施程序执行。

  四、评卷、成绩公布

  评卷、复查、登分工作由省招委统一组织。

  评卷工作在省招委领导下成立评卷领导小组,评卷工作要严格遵守《青海省国家教育考试评卷工作暂行管理办法》,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评卷任务。

  复查、登分工作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成绩省招办打印后发各考区招考办公室,考生到报名考区招考办公室领取成绩通知单,省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