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08年各类成考高起点升专、本招生简章(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8年08月12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1、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并选用脱产、业余或函授形式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2、招生计划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校,应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按隶属关系将本、专科招生计划和生源计划报省教育厅计划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

第一步,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www.ynzs.cn)点击“进入工作网”进入“云南招考频道”注册如实填写自己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身份证是报考信息必填内容,无身份证者不予报名,身份证号码出错,教育部不予电子注册;第二步,考生根据网页上发布的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确认,考生通过确认后即为报名成功。

  (3)考生在选择确认点后,只能到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填报报考院校志愿,并到由确认点所属州、市、县(区)招考办安排的考点考场考试。

  (4)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以前,考生均可无限制地登陆网站修改本人报名信息。确认时只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5)考生所在地网报确有困难的考生,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招办现场网报及确认。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08年8月20日-31日(双休日照常进行)。在此期间内,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和集体报名单位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过期一律不予办理。

  3、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报名点办理确认手续。考生在报名点确认有关信息。报考者均由本人核实《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并签名,并在招考办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采集其基本信息及电子照像。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附有“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保证书”,考生须认真阅读并认可签名后由省招考办建立诚信电子档案,以供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查询。

  因故在外地的个别考生,在省外的,要征得所在地招生部门的同意,经省招考办批准,方能在省外办理借考手续。在省内的,经州、市(区)招考办同意,可就地联系借考。未经批准,不得在外地借考。

  考生较多并集中复习备考的单位、系统,可以由单位组织统一到当地招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4、报名费

  考生报名时,报考高中起点升本、专科,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交验获奖证书及原件复印件和证明各一份。符合照顾条件的少数民族和年满25周岁及以上年龄的考生,须交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须交验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照顾条件的,将其证书复印件和证明粘贴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背面的位置。

  6、照顾手续一律不补办。

  四、考试

  1、考试科目

  (1)高中起点升本科:

  理工类(含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