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0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4)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08年08月11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2008年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
(二)考试的组织
1、考试工作在省、市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市教育考试院(招办)组织进行。考点设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为加强管理,由省统一随机编排考场。
2、考试期间,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入场。考生应遵守《考生守则》和其它有关规定,对违纪舞弊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属国家考试,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各市教育考试院(招办)必须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加强监督和检查。要严格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等六部门颁发的《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认真做好试卷的安全运送、保管、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4、各级成人招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生遵纪守法、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加强考试的组织领导。认真培训考试工作人员,未经培训及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从事监考工作和其它与考试相关的工作。要严格执行《2008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细则》,严防徇私舞弊和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为10月11日和12日。
(四)阅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各科试卷均实行网上阅卷。
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四、录取
(一)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工作于11月15日以后开始,12月底前结束。
(二)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所报院校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录取时,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上载的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院校的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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