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08年成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8年07月25日

摘要:各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2008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全面、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办学行为。为确保考试安全,构建和谐的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14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08年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我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思路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做好考试环境综合治

理,对报名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符的考生重点进行身份多证审查,严格把关;二是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要在报名阶段加强对考生身份证的审验,杜绝持假身份证报考的现象;三是实施重点考场管理,将报名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符的考生分散安排考场,增加监考巡考人员,配置必要的设备,防止利用技术手段有组织作弊行为的发生;四是实施重点学校管理,对曾经组织过考生大规模异地报考的高校进行重点监督,发现苗头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三)加强管理,确保招生质量和工作秩序

  各成人高校要充分认识成人高等教育在建设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成人高等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中,加强管理、规范办学,克服片面强调经济效益的倾向,进一步强化生源质量意识,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新生录取要求。为防止考生持他人准考证报到,各成人高校要使用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核查报到新生的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

  根据在职从业人员的特点,坚持以业余学习为主的教育形式,从2008年起,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一律停止招收脱产学生。

  各成人高校要统一归口管理本校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一律不得委托各院(系)、函授站(点)、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坚决杜绝虚假宣传、体制外招生、异地举办脱产班、组织考生异地报考等违规行为。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将会同教育厅相关处室对存在虚假宣传、组织考生异地报考等违规行为的函授站(点)坚决撤消,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于函授教育条件好、教学质量高、办学规范的成人高校,在录取政策上将给予倾斜。

  二、招生学校、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人(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 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

  各成人高校应在教育部已批准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范围内设置招生专业,其中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不得用于设置本科招生专业。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