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08年成人高校招生实施办法(4)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8年07月22日

摘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管理,保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入学质量,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成人高校,包括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成人高校招生类型分为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

作假。报名结束后,按要求将照顾考生分类造册上报省招办。

  (二)网报时间:8月20日至8月28日;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间:9月1日至9月6日,逾期不再办理。

  第十一条  各市(区)、县(区)招办组织成人高校招生确认报名信息的工作流程为:考生向报名确认点提供自己的网报号,报名确认点查看考生信息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缴费;领取《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信封等,现场填写;对考生用数码摄像机进行现场摄像;各项数字化信息和图像信息即刻合成,打印出含有考生照片、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的报名登记表,经考生本人核查后签字确认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上相关内容,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大专毕业证复印件(专升本考生)、医学门类专业考生资格证书复印件、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材料复印件,《考生报名登记表》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分别按科类及准考证号顺序整理。

  《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由各市(区)招办保存备查,保存期一年。

  各市(区)招办负责核查、汇总本市(区)考生报名信息,根据准考证号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试场(标准试场30人),打印考生准考证、试场编排表、试场考生照片存根等,并于9月10日前将考生报名信息库,试场编排库及试场编排表等报送省招办,县(区)招办负责寄发考生准考证。

  报名信息的采集、报送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第四章  考  试

  第十二条  今年成人高考各科类考试科目及规定为:

  (一)高起本

  1、文史类〔含外语(文)、艺术(文)、体育(文)〕:语文、数学(文)、外语、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2、理工类〔含外语(理)、艺术(理)、体育(理)〕:语文、数学(理)、外语、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

  (二)高起专

  1、文史类〔含外语(文)、艺术(文)、体育(文)〕: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