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綦江县07年各类成招工作实施意见(4)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7年08月22日

摘要:  根据《重庆市2007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渝招委发〔2007〕25号)精神,为确保国家招生考试的安全,强化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维护招生考试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綦江县2007年成人高考报名时间: 8月6 日至9月4日。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6日至8月30日;考生信息确认时间为:8月31日至9月4日。凡在网上填报信息的考生,本人必须在8月31日至9月4日綦江县招办

、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⑷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⑸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⑹贫困区县考生、散居少数民族考生、非贫困区县的库区移民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⑺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82年12月31日前出生)。

  ⒍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及复印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参加“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的考生由当地区县团委出具证明)。

  符合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项照顾政策加分,照顾分数不得累加。

  (三)降分录取

  ⒈农、林、水利、地质、矿业、公安、监所、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类艰苦专业,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院校完不成同层次招生计划时,可对填报艰苦专业志愿的考生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

  ⒉招生学校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或开班不足时,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录取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

  以上两项降分不得累加。

  ⒊高起专的公安类全部专业、医学(中医学类和药学类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中医药专业和监狱(狱政)管理专业、劳教(劳改)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考生可通过“重庆招考网”(http://www.cqzk.com.cn)免费查询录取信息。

  四、招生经费

  招生经费根据渝价﹝2000﹞113号、渝价﹝2004﹞636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每位应试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40元;免试生缴纳报名费50元(含电子摄像及制作电子档案);适应练习费8元(含铅笔);高起专的考生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