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07年成招录取照顾政策和加分条件(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7年08月20日

摘要: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或解放军总参谋部和总政治部自1995年起统一制作颁发的毕业证书,本人申请,经省招考办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进入相对应层次的成人高校学习。   ①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由省总工会负责推荐)。   ②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

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部队颁发的《立功证》、《残疾军人证》、《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审批表》和《户口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逾期不予受理。符合两项以上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