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2007年成人高考招生规定(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7年08月09日

摘要: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具备报名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或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含具备同等学力者)。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

)。

  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的考生(藏药专业除外)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考语文或(汉语文+藏语文)。考语文试卷的考生,语文成绩100%计入总分;考汉语文+藏语文试卷的考生必须考藏语文,且汉语文成绩和藏语文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藏药专业考试科目为汉语文、外语、藏语文、数学(理),汉语文成绩和藏语文成绩各按100%计入总分,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各科类总分具体计算如下:

  高中起点升本科总分=语文((汉语文+藏语文)×50%)+数学+外语+史地(理化)

  高中起点升专科总分=语文((汉语文+藏语文)×50%)+数学+外语

  藏药专业(专科)总分=汉语文+藏语文+外语

  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藏药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高中起点升专科理工类的专业,但录取理工类的专业时总分按((汉语文+藏语文)×50%+数学+外语)计算。没有报专科理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2、专科起点升本科统一考试科目均为三门。即两门公共课和一门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各招生专业的考试科目如下:

  (1) 文史中医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理工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4)经管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

  (6)教育学类: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农学类: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专科起点升本科统一考试总分计算为:总分=政治+外语+专业基础课

  上述各科目实行全国统考。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和报考学校对外语语种的要求选择外语语种。除上述规定的统考科目考试外,招生院校可根据专业要求确定是否加试专业课。需加试的院校其专业加试的科目、时间由招生院校确定,并负责命题阅卷等工作,招生院校须于9月底前将加试合格考生名单交自治区招生办。

  凡委托培养和系统招生的院校及专业,只允许委托单位或该系统的考生报考,其他考生报考一律不予录取。另外,录取时也不能跨科类进行录取。因此,考生报考时要认真对照招生计划选择自己所报考科类及层次所对应的考试科目组参加考试。因参加考试的考试科目组(注意科目组代码)与报考的学校或专业要求不符而导致录取受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