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06年成人高考录取照顾政策(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6年08月22日

摘要: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省招办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可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高中起点本、专科层次学习,具备大学专科毕业文化程度的,可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专科起点本科层次学习:   l、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者;   2、“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3、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4、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5、全运

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享受以上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具备几种录取照顾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种,不能累计加分。

  (五)农、林、地质、水利、矿业、公安、测绘、监所、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当上线生源不足时,可对考生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控制在20分以内。

  (六)对恩施市、十堰市、神农架林区、宜昌市的五峰县、长阳县报考当地成人高校的考生,录取时可在投档资格线下30分以内投档;对这些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再降10分投档。

  (七)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学历培训班计划在下达时单列。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必须参加200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专科录取执行省统一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全部由有关学校录取,如按单列计划本科上线生源不足时,可以降低20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