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06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6年08月11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教学7号《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川招委49号《四川省2006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改进意见》,制定本实施规定。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院校   凡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等学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及其经省招考委、省教育厅批准举办的大学专科预科班,均实行全国统一招生。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根据卫生部有关要求,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和护理学专业的考生要慎重填报志愿。

  (5)、身体健康;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三、招生改革试点

  1.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方便考生,服务考生,全面、准确、高效地采集报名数据,充分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成人高校招生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在总结去年我省10个市(州)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经研究,今年我省全面进行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试点工作。

  2.经研究,我省在去年首次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办法,今年继续进行“乡村医生,中医、中西医专业大专学历教育”专科班招生改革试点,招收乡、镇、村从事医药卫生工作,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以及取得国家认可的卫生、中医中专毕业文凭的人员,采用半脱产学习形式进行学制三年的系统的中医、中西医专业学历教育和临床技能培训,使其达到中医、中西医专业专科学历。

  3.我省今年继续进行“现代农业技术与管理专业”专科班(以下简称农技班)招生改革试点,招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并在农业、林业生产第一线从事农业、林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在职从业人员。

  4.我省今年继续进行高中起点专科“预科生”招生改革。预科班的招生对象是:今年参加成人高考,其统考三科(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分在省定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以内的考生。符合条件、愿意报考预科班的考生,在报名时需填报预科学校志愿。年龄在25周岁以上者(1982年2月底前出生),录取时可照顾10分。

  经省招考委办公室审批录取的预科生,一年预科学习期满,参加举办预科班的成人高校组织的结业考试。考试不分文理,均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结业考试合格者,在当年成人高校招生时可免于参加成人高考,但需办理报名手续,选报各类成人高校专科层次原科类的专业,录取时予以优先。若报考专科层次的艺术、体育专业,还需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术科加试,其加试成绩在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