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考有关问题关于成考考试(2)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06年07月31日
摘要: 1.问:哪些专业需要进行专业课加试? 答:除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必须加试外,是否需要加试专业课、加试科目和加试办法均由招生学校确定,考生可与学校进行联系咨询。 2.问:我在哪个区县报名确认就在哪个区县考试? 答:是。 3.问:高起本和高起专的语文、数学、外语试卷是否一样? 答:报考高起本和高起专的语文、数学、外语试卷是一样的。 4.问:高起本都要参加哪些科目的考试? 答:高起本招生类别有:文史类、理工类、外语类、艺术类。 文史类、外语类、艺术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作弊行为。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教育考试机构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
7、我将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误带入考场,如何处理?
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只要将手机带入考场就是违纪行为,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所以考生不要在考试的当天携带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
8、我怎样查询考试成绩?
答:可以在11月3日拨打声讯电话,或11月5日后到报名确认的区县领取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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